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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优选“为家乡送祝福亿元消费券暖心送”活动

宾阳县颐宾科技有限公司 636次 0次

2020-04-17 08:30~2020-05-26 17:30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 宾阳互联网+双创基地一楼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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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起,暖心卡全新升级啦!

暖心卡升级为跨行业(购物、美食、旅行)可用消费券,即日起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用户可再领取268元消费券包(含3张20元券, 10张15元券, 11张5元券, 3张1元券),消费券领取后7天内有效。


详细规则如下:

一、活动参与要求:

此活动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用户(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为了保障更多用户的权益,避免消费券被冒领或重复领取导致侵犯普通用户的权益,支付宝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保障活动的安全稳定运营。


二、活动时间:

2020年3月26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活动通知为准,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活动城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活动规则:

1.活动期间,受邀用户在活动中首次领取可同时领取到一张支付宝暖心卡及消费券包。活动期间单用户仅可以领取一张暖心卡。

2.消费券包每日发放数量有限,0点开抢,领完即止,对应的消费券面值及使用说明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暖心卡-我的权益】。

4月9日起,用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后次日可再次领取消费券包,活动期间每个用户累计最多领取4次消费券包。

(1)消费券包所有券(不含4月9日前领取到的券)使用完。

(2)消费券包内未使用优惠券(不含4月9日前领取到的券)全部过期。

3.消费券有效期

暖心卡内的消费券有效期以消费券使用详情中的描述为准, 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暖心卡-我的权益】。

4.消费券使用规则如下,具体适用范围以消费券使用详情中的描述为准。

4.1 暖心卡内的每张消费券可在活动页中的店铺/商品和“附近优惠店铺”中的店铺/商品中消费使用,支付时,可以与暖心卡的消费券以外的其它优惠叠加使用。

原美食、购物、旅行消费券升级后可在“购物”“美食”“旅行”的店铺/商品内通用;原出行消费券和通用消费券的使用规则保持不变。

4月9日0点后领取的广西消费券,5元、15元和20元消费券可在“购物”“美食”“旅行”的店铺/商品内通用, 1元消费券与原通用消费券使用规则保持一致。

出行消费券:在广西范围支持支付宝付款的公交车、哈罗单车消费使用。

通用消费券:在“附近优惠店铺-推荐”的所有的店铺/商品中消费使用。

4.2 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商家最多只能核销2次。

4.3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支付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

4.4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在有效期内的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5.活动时间内,用户每次在使用暖心卡内的消费券完成付款后,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在活动时间内完成抽奖有机会获得奖品,中奖结果及奖品信息以页面显示为准。


五、活动其他说明:

1.活动仅支持支付宝客户端版本10.1.62版本及以上可参与,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才能参与。

2.活动仅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参与。

3.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4.您在【淘宝、天猫、口碑、饿了么、飞猪、淘票票(以实际支持渠道为准等)】等线上平台消费时,在满足条件下均可使用暖心卡下的消费券进行抵扣。为提升您的消费体验,当您进入相关线上平台服务页面时,相关平台将根据您的领券情况向您实时提示优惠商品,以便您享受消费券权益。

5.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6.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支付宝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7.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转让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不正当获得活动权益的,支付宝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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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参与领券兑换物品的人络绎不绝,为基地带来较高的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