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 08:30~2018-04-27 12:00
河南-商丘市-睢阳区 神火大道良浩高中南200米(商丘市工人文化宫)
商丘市第二届“创青春·闯未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
一、大赛名称及安排
1、大赛名称:商丘市第二届“创青春·闯未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2、大赛主题:创青春·闯未来
3、大赛时间:2018年4月——2018年7月
二、大赛目的及任务
旨在激发商丘青年创新创业热情,激发青年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资本紧密结合,促进创新创业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 整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创投基金、创业导师等资源, 营造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并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在科技含量、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三、组织结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商丘市委、商丘市发改委、商丘市工信委、商丘市人社局、商丘市商务局、商丘市科技局、商丘报业集团
2、承办单位:商丘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丘颐高双创园、商丘市大学生创业园、共青团睢阳区委
3、协办单位:商丘师范学院 维泰资讯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团市委书记曾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及组织实施。大赛结束后,组委会自行撤销。
五、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大赛评审委员会将由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双创园、大学科技园、高校专家等组成,负责初赛、复赛及决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青年创新创业。
六、大赛分组及申报规则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情况,本次大赛分为两个参赛组,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创客组申报规则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或者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处于尚未工商登记注册或注册未满1年。
2.参赛项目中如有知识产权,则申报人须为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3.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先锋组申报规则
1.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期满12个月以上的有限公司且经营范围内涵盖互联网+相关业务,具有稳定的创业团队及成熟的盈利模式。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3.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等资料。
七、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条件
1.参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是在商创业的青年(包括留学回商大学生、在商高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复原军人等)。2、创客组参赛项目其业务须在商丘市开展;企业组的公司注册地须在商丘市。
3.参赛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每个参赛团队或参观者最多申报2个创业项目。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八、大赛赛制及流程安排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及决赛三级赛制,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及报名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成立大赛组委会、发布大赛通知,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面向全市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线上及线下媒体、自媒体H5等进行宣传;面向全市各类青年创业园区、高校、企业、资本机构等定向宣传动员。参赛选手在所在地团组织、园区、高校进行报名并提交资料到大赛组委会邮箱。或者直接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商丘青年互联网+双创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下载电子表格,按规定填完表格后发至电子邮箱:sqtwxxb@163.com。
(二)初赛阶段(5月20日——7月1日)
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参赛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成长性、创新性、科技含量、商业前景、团队素质及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网络人气,采取“75+5”模式(大赛官方微信投票前五位直接进入复赛),综合评选出80个具有一定投资价值并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分别进入创客组和先锋组的复赛。
(三)大赛实训营(7月1日—7月5日)
1、蓄能计划:为期两天的培训,邀请创业专家及企业家演讲;邀请礼仪专家进行语言组织、形象打造培训;邀请成功创客传授创业经验,学习项目包装及路演流程。
2、聚势计划:户外拓展训练,入围复赛的团队进行团队协作训练以及彩虹跑、撕名牌等活动,提升参赛者的团队精神。
(四)复赛阶段(7月5日——8月10日)
复赛采取多媒体演示推介与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同时采用微信投票,最终按项目得分高低评选出前29名,其中前10个项目(其中创客组5个,先锋组5个)进入决赛,其余20个项目授予优秀作品奖。
(五)复训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1、组委会聘请创业导师为入围决赛的项目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
2、常青藤计划:10个项目团队进行为期一天的社会实践,通过校园演讲招聘、市场集中售卖的方式进行实践演练并按任务完成率排名,由此排名决定决赛的出场顺序。
(五)决赛阶段(8月20日——10月15日)
决赛仍采取多媒体演示推介与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赛团队通过项目展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展示介绍。评审专家根据参赛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情况、微信投票进行评分,最终评选产生金奖2名、银奖4个、铜奖4个(各奖项按创客组和先锋组1:1比例分配名额)。
(六)延展阶段(4月20日---10月30日)
一、双创园区、大学校园集中展示参赛成果。
二、组织参赛项目团队与校园创客交流、开展高校双创论坛。
三、决赛期间,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讲堂、资本相亲会。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举措
一、奖金及奖励
本次大赛设置以下奖项:
1.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均有实物奖品及商丘电子商务产业园、商丘颐高双创园、商丘市大学生创业园提供的免费办公场所。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2.优秀作品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实物奖品。
二、创业服务及投融资支持
1.为参加创业大赛人员提供投融资服务。维泰资讯集团为大赛设置五百万元的创业基金池,针对大赛中的符合投资标准的项目进行注资。
2.为入围大赛决赛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由郑州银行商丘分行为入围大赛决赛的且符合授信政策条件的创业团队和个人提供金融贷款服务。
(八)大赛配套支持
一、宣传推广支持
1.在商丘市相关党政机关机构官方网站上对本次大赛及获奖项目进行专栏宣传;
2.媒体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线上及线下媒体、自媒体H5合作,对本次大赛及参赛项目推广宣传;
3.项目展览:赛事期间,在市内设置项目展览长廊,集中展示项目海报、资料及产品,面向社会公众展示项目。
第一阶段:赛前造势阶段
目标:营造氛围,使大赛信息全市皆知
主要任务:
1、撰写新闻通稿,使涉及宣传的媒体和相关部门统一口径,形成统一的宣传导向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2、统一设计宣传视觉及物料,对整个活动的奖杯、志愿服务绶带、工作证等统一包装。
3、通过电视台新闻时段屏幕走字、电台新闻播报、网站、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动态公告活动进展情况。
4、实时以新闻的形式,公告初选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及亮点。
5、面向中小企业宣传大赛,吸引企业家支持、参与。
第二阶段:赛中跟进阶段
目标:通过宣传参赛项目,引导全市支持关心创新创业的发展;通过对创业创新的培训、决赛路演及投融资对接等方式,提升青年创业的信心和热情;通过开展户外活动宣传,为大赛增添活力,扩散大赛的社会影响力。
主要任务:
1、深入各县区、高校,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讲堂,宣传大赛过程中的典型人物。
2、撰写大赛初选情况新闻通稿,通过各条渠道进行公告。
3、对入围项目,通过各条渠道进行展播
4、在商丘报业网、商丘共青团官网、大赛官网上进行专题展播。
5、所有比赛现场同步互联网直播,包括网易直播、新浪直播、微直播、今日头条等方式。
6、启动大众投票微信、微搏系统。
7、邀请新闻单位、媒体公司对复赛、赛外进行采风。
8、通过各条宣传渠道深度报道大赛的社会效应和周边新闻。开展创新创业典型人物专题系列报道,形成长效机制,打造商丘青年双创品牌。
二、配套活动支持
1.导师辅导:大赛期间由组委会邀请知名创业企业家、行业专家及创业导师参与赛事指导监督、项目培训。
2.论坛交流:邀请参赛获奖项目团队与市直相关领导、创业导师及大咖举办面对面论坛交流。
3.双创活动:赛事期间举办“商丘市青年创业创新项目开放日”活动,组织创业项目“资本相亲会”,邀请风投机构、天使投资人、创业园区及孵化器共同搭建资本与项目“供需对接”平台。
(九)大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动员
各级单位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荐、遴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单位将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大力弘扬“拥抱创新创业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未来”的理念,引导青年(大学生)创赢未来,成就梦想。
三、注重实效,有序推进
各级单位要将围绕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宗旨,整合资源,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扶持工作。要结合大赛的活动内容,统一行动,形成声势,掀起活动高潮,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热潮。
(十)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3288311 0370-2559999
电子邮箱:sqtwxxb@163.com
地址:商丘电子商务产业园B 栋303房间
大赛官方网络平台:商丘共青团(http://www.sqgqt.com/)
微信公众平台(青春商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