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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届“阜南匠造”全县职业技能大赛 暨第一届“颐高杯”电子商务技能大赛

阜南颐高电商产业园 256次 0次

2018-04-20 08:30~2018-04-22 17:30

安徽-阜阳市-阜南县 阜南经济开发区机械电子产业园5号楼2楼

活动内容


2018年第二届“阜南匠造”全县职业技能大赛

第一届颐高电子商务技能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阜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阜南县商务局、颐高国际

阜南县颐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财政局、文广新体局、阜南县广播电视台、阜南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阜南县电子商务协会

活动主题:创新·创业·匠造

竞赛地点:阜南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楼

竞赛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2日

二、比赛流程

1、4月19日上午10:00—11:35召开裁判组会议,商讨比赛细则,细则成文发布;

2、熟悉场地: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17:30开放赛场,熟悉场地,并领取选手参赛证。各参赛队伍可以对比赛注意事项就行询问

3、4月20日上午,在阜南县体育馆参加“阜南匠造”开幕式。随后至阜南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楼进行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开幕式,主持人宣讲比赛规则,介绍本次评委会成员,并邀请阜南县副县长刘晓云致辞,宣布比赛正式开始(20号上午电视台参与录制报道)。随后进行比赛抽签,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或队员代表参加,通过抽签确定各队参加比赛先后顺序(本次比赛共计31支队伍,56人参加,分为1号—31号,按号码先后顺序进行比赛,比赛分3天进行);


4、4月20日下午14:40—17:30,进行1号至7号小组的比赛;参赛队员应提前3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公布赛结果,并将成绩登录在赛成绩单上

     5、4月21日上午9:00—11:30,进行8号至13号小组的比赛;参赛队员应提前3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公布赛结果,并将成绩登录在赛成绩单上

     6、4月21日下午14:00—16:30,进行14号至19号小组的比赛;参赛队员应提前3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公布赛结果,并将成绩登录在赛成绩单上

    7、4月22日上午9:00—11:30,进行20号至25号小组的比赛;参赛队员应提前3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公布赛结果,并将成绩登录在赛成绩单上

     8、4月22日下午14:00—16:30,进行26号至31号小组的比赛;参赛队员应提前3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公布赛结果,并将成绩登录在赛成绩单上

     9、4月22日下午16:30—17:00,评委会公布本次所有比赛队伍的成绩,选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并现场颁发优胜者奖杯; 

   10、各参赛队伍派一名参赛代表在竞赛成绩单上签字,裁判监督所有参赛队伍签字后,裁判签字

   11、赛场裁判将数据进行备份和保存,成绩单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备案

   12、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三、比赛时间

2018年4月20上午:在体育馆参加开幕式,在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参加开幕式,比赛抽签

2018年4月20下午:比赛日

2018年4月21    :比赛日

2018年4月22    :比赛日,公布成绩,颁奖

四、奖励 

1.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2.进入决赛前30名以内的团队,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均为优秀奖。优秀奖获得颐高国际赞助提供的新百购物广场价值200元的购物卡一张。

3.各工种第一名在职职工选手,按程序申报“阜南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4.各工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女选手,授予“阜南县巾帼建功标兵”或“阜南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5.各工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年龄在35岁以下的授予“阜南县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6.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工种,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办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协助办理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二等奖已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协助办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奖励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按县办秘【2018】37号文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