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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防范风险》公益讲座

合肥亿脉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39次 0次

2017-04-27 13:30~2017-04-27 17:00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 安徽合肥包河区祁门路与宿松路交口向北100米 >

活动内容

课程内容:《企业用工防范风险

1、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工资规定》,给企业管理带来那些变化?

2、如何理解“一次性奖励”不含在工资中?

3、如何计算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80%?

4、“内退”、“停职留薪”人员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5、已达退休年龄员工社会保如何处理?

6、“实习学生”的社会保险要参加吗?

7、员工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否可以不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能双重享受待遇吗?

8、补缴社会保险的成本有多高?

9、员工因个人原因写下承诺书不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能避免参保的责任吗?单位以社保补贴的形式将现金发放给员工是否可行?如何固定员工不参保的证据,以减少企业损失?

10、社会保险能否转移?目前可以转移几项社会保险?

11、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且在多处缴纳了社会保险,在哪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2、女职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满50周岁)缴费不足15年,单位能否继续为其缴费?

13、单位在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继续缴费可行吗?

14、入职隐婚是否属于“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15、女职工的痛经假与更年期综合症有何新的规定,如何处理?

16、生育保险津贴的支付标准有何新的变化?

17、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

18、对怀孕即不来上班或产假结束后不来上班的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如何防范风险?

19、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吗?如何适用?

20、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行为,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如何处理?


活动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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